合规观察实录:一句广告语的三次修改
上个月帮朋友看一句宣传语。
初稿是八个字:全网最好,效果立现。
我说这两句都不能用。
他不服气,说同行都这么写。
我说同行这么写,是还没被找上门。
这句话后来改了三次,才敢上线。
第一改:去掉绝对化
“最好”“第一”“国家级”,这类词是明确的高压线。
不管你有没有依据,用了就要准备解释。
改成“很多用户反馈不错”,问题就小很多。
绝对化用语的风险,不在于真假,而在于无法自证。
因为“最好”没有标准,你永远证不了。
第二改:收住功效
“效果立现”四个字,麻烦更大。
它暗示了功效,而功效需要资质。
普通商品不能宣称治疗、修复、根治。
改成描述使用感受,就安全得多。
比如“用起来清爽”,这是感受,不是疗效。
描述体验可以,承诺结果不行。
很多合规问题不是故意违规,而是写文案的人太想打动人了。热情一上来,边界就被写没了。
第三改:删掉对比
原稿里还有一句“比同类产品快三倍”。
对比广告的门槛很高。
要有可验证的检测报告,要指明对比对象,要同一条件。
三个条件缺一个,就可能构成不当比较。
最后这句话整句删了。
换成了自己的参数,不跟别人比。
能说清自己的数,就不必说别人的短。
上线前,留三样东西
第一样,是文案的审批记录。
谁写的,谁审的,什么时候改的。
第二样,是宣称的依据。
检测报告、资质证书、用户调研原始数据。
第三样,是版本存档。
线上改了字,历史版本要留着。
合规最怕的不是出错,是出了错说不清当时为什么这么写。
这三样东西,平时看着没用。
真被问起来,就是救命的。
朋友最后说,改完的文案没那么抓人了。
我说,抓人的文案有很多种写法。
能长期挂在首页的,只有一种。
合规不是把话说小,是把话说实。
把小事做透,大事才有底子。
把它放进日常,就不觉得是负担。
说得实的话,才敢一直说下去。
